工會大綱
工會大綱 本會成立於民國72年4月20日,以互助合作、聯絡感情、增進會員知識、保障會員權、發展會員福利、改善勞動條件及生活並協助政府推行政令為宗旨。 茲將財務管理原則分述如下: 1. 年度編列收支預、決算,提經大會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機關核備。 2. 經費依規定存放於依法設立金融機構,存款印鑑卡係由常務理事、秘書、會計及出納共同加蓋印章,並分開保管。 3. 勞保費、健保費均設專款專戶存支。 4. 中央健保局及勞保局人事行政費及郵電費補助款均—編入年度收支預決算,提經本會審議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備。 5. 本會各項基金分別帳冊,並設專戶儲存。 6. 本會會員繳費方式採郵政劃撥或郵局代扣,不收現金。 本工會在民國77年至87年間,每年都榮獲甲等工會、民國80年榮獲全國優良工會民國、84年榮獲全國勞工教育優良工會,目前會員有8664人,自75年至85年間先後斥資在瑞芳鎮、板橋市、三重市、金山鄉、中和市、汐止市及新莊市等地購置會所各一間。 本工會設立多項福利措施,例如會員福利互助金、會員及會員子女獎學金、會員急難救助慰問金…等,更由理監事組成慰問小組深入賀伯颱風災區及921大地震災區慰問災民,充分發揮人飢己飢、人溺己溺之精神回饋社會。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業務報告 一、年度重要會務工作內容: 1. .工會常態性會務推動 2.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講習 3. .政府或民間政令宣導與對外活動 4.. 辦理勞工年度自強活動 5. 召開會員大會-計畫提案改善與實施 二、工作具體事蹟 1. 工會會務推動評鑑優良: (1) 80年度榮獲行政院勞委會評定為全國優良工會。(積極辦理勞工事務人才培育、訓練表現優異,協助政府及勞、健保局推動政令宣導、活動、計畫) (2) 本工會自80年度起至90年度止每年均榮獲台北縣政府會務評鑑為優良工會(91年度後未辦理評鑑)。 2.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講習 (1) 83年度榮獲行政院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教育成績優良。 (2) 84度年推行勞工教育績效卓著經行政院勞委會評定優良勞工教育單位。 3. 政府或民間政令宣導與對外活動 (1) 89年度榮獲中央勞健保局評定業務績優。 (2) 88年本會對921大地震,集集鎮踴躍捐輸獲獎。 (3) 88年度參與台北縣勞工親子運動大會榮獲第四名。 4. 辦理勞工年度自強活動 至98年度為止,每年均辦理兩次以上國內或國外旅遊, 參與人數每年高達兩三百人,反映甚佳。 5. 召開會員代表大會-計畫會提案改善與實施 每年召開會員代表大會,除審查年度預決算、年度工作計畫外,並根據會員代表所提出之會務改進計畫,詳細評估、改善與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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